第65章 什么都吃,就是不吃亏-《夏初见易楠平免费阅读完整版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房产证上,也只有这少妇的名字。

    在少妇的劝说下,他找到三年前那份担保书,继续做担保。

    因为是北区旧小区的二手房房产交易,而且是原房主买回房产,因此这份三年前的担保书,还是能起作用的。

    虽然不算特别规范,可也不算违法,因此手续办得异常迅速。

    半个小时之后,房产过户完毕,连新的房产证都拿到手了。

    夏初见看见屋主重新写上姑姑的名字,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两人回到小区,夏初见对那少妇说:“今天还早,你们能今天就搬出去吗?我打算今天晚上就搬回我自己家。”

    没想到那少妇这时却不着急了,笑吟吟地捋捋自己掉到耳边的长发,抱着孩子说:“你急什么啊?等我有空了,自然会搬的。”

    夏初见这才明白过来,这女人为什么上赶着要把房子卖回给她,原来是打着这个主意!

    从她这里套了现金去还赌债,却还要心安理得住在别人的房子里。

    这是欺负她一个小姑娘,无亲无故,唯一一个亲人,还在医院里生死不知。

    所以老实人可以欺负,没有后台的人可以欺负,没有家人的孤女,更是可以欺负到死嘛!

    夏初见脸色沉了下来,看着那抱孩子的少妇说:“你不怕我打电话给惩戒署吗?”

    “你打啊……我公公就是惩戒署的执法人员。”那少妇轻蔑地朝她瞥了一眼,“再说我都给你过户了,又没骗你的钱,你急什么?就是晚搬几天而已,你不管到哪里告,都是我有理!”

    其实木兰城的二手房买卖,一般是先付一半的钱,等对方腾出房子,才去房产部门过户,同时把全部房款交清。

    但夏初见这一次是因为实在便宜,而且都是一栋楼里住了三年的邻居,她没想到对方还有这种小算盘!

    不过她可不会认栽。

    夏初见什么都吃,就是不吃亏。

    她似笑非笑看着那少妇,说:“你确定不搬吗?”

    “我搬啊!只是不是现在而已……等我有空了,我就搬!”那少妇也是笑嘻嘻地,一副吃定夏初见的样子。

    夏初见再次确认:“你的意思是,你虽然把房子卖给了我,但是你还是会继续住在我的房子里?”

    “什么你的我的?咱们都是邻居,让邻居借住几天怎么了?再说,你不是有房子吗?”那少妇瞥了一眼夏初见住的一楼那个杂物室,掩着嘴继续偷笑。

    这是陈婶也出来了。

    她在旁边听了一会儿,才诧异地问夏初见:“初见,你是……把你家房子又买回来了?”

    夏初见“嗯”了一声,“可这位阿姨,却拒绝搬出去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不付尾款啊!看她搬不搬!”陈婶还是为夏初见说话的。

    而且她也特别看不惯顶楼那对小夫妻。

    本来这楼里的住户都为了孩子上学,在这里或买,或租房子。

    就那对小夫妻,跟大家简直格格不入,现在还惹了那么多催债的凶徒。

    夏初见苦笑了一下,“就是不巧,我……付了全款。”

    陈婶一下子明白了。

    小姑娘这是涉世未深,被人挖了个坑啊……

    陈婶把夏初见拉到一旁,低声说:“你得小心……他们身上有赌债……万一他们不还赌债,但是让那些人找你要钱,你可怎么办?”

    “还能这么操作?”夏初见瞪大眼睛,“凭什么啊?我跟他们非亲非故!他们的债,怎么能赖到我身上?”

    “因为他们现在,住的是你的房子……非亲非故的话,你干嘛把自己的房子给他们住?我跟你说,这些赌徒,是不讲道理的……”

    陈婶确实社会经验比夏初见丰富多了。

    在她的叙述中,夏初见的脸色渐渐严肃起来。

    她抿了抿唇,说:“知道了,谢谢陈婶,我先回家收拾一下。”

    说着,她对抱着孩子的少妇再次冷静地说:“从现在开始,给你六个小时。到下午四点,我要搬进我自己的家。如果不搬,别怪我不客气。”

    “不客气……呵呵,我倒要看看,你怎么个不客气法!”那少妇毫不在意地看她一眼,抱着孩子进了电梯。

    回到自己家,这少妇本来是不想把钱拿出来还赌债的。

    可那催债的打手一见她,就要拿刀砍她丈夫的手,还要划花她的脸!

    她实在受不了,就拿了一万五出来,意有所指地说:“我刚把房子卖给楼下的小姑娘了,就这么点钱,剩下的,你去找一楼那个小姑娘要吧。她有钱,而且她是孤女,把房子免费给我们住呢……”

    那些催债的也是为了要钱。

    见这夫妇还了大半,还有一小半没收到,就真的去楼下找夏初见。

    夏初见刚烧了水,打算洗个澡,就听见有人咚咚咚咚砸门的声音。

    一听就来者不善。

    她索性不忍了,从枪盒里拿出那把突击步枪握在手里,然后拉开门,直接端着枪,神情冷漠地看着几个彪形大汉。

    那几个男人本来以为是个小孤女,甚至都打着一些见不得人的主意,打算“人财两得”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