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卖书了-《我还是决定成为武则天的走狗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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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以往在众人的眼中,薛绍除了会读书,一无是处。

    当然,在唐代,光是这一点,就已经可以覆盖掉所有的缺点。

    而今年中秋,薛绍的表现无疑是有点惊人的。

    好在,众人也只是惊讶于他竟然会唱歌。

    至于那词,众人反倒是觉得没那么好奇怪。

    当然,那词也的确是写得不错。

    “人有悲欢离合,月有阴晴月缺,此事古难全,说得好!”

    “没想到,我这个当兄长的,倒是还不如三郎看得透彻。”

    “来,喝酒!”

    “既是身为男儿,又何必像女子一样哭哭啼啼的。”

    “接下来,让我们满饮此杯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天夜晚。

    大郎、二郎都喝得大醉。

    倒是薛绍还清醒得很。

    因为在他的心头有一个心结。

    那就是要不要阻止他兄长外调。

    因为他这一次外调,就会跟叛贼勾搭上。

    七年之后。

    还傻傻地替别人招兵买马。

    李冲那傻瓜,值得兄长你为他这么做吗?

    只能说……

    以后他再找个机会吧。

    薛绍感觉拆散他兄长跟李冲,可能比拆散他兄长跟嫂嫂还要难。

    因为两人是打小就有交谊。

    正所谓兄弟如手足,女人如衣服。

    女人哪有兄弟来的重要。

    从他兄长不顾一切,不顾妻女,也要跟着李冲一起谋反,就可以看得出来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感觉他兄长这一次外调,十有八九是他兄长自己向陛下要的。

    一来,是为了躲避太平公主嫁入薛府以后,可能会带来的祸患,二来,也能跟旧时的好友一起当邻居。

    因为李冲就在博州当刺史,而他兄长这一次申请外调的济州,就跟博州是相连着的,如此当邻居,也算是相互有个照应了。

    他这兄长,稳重则稳重,但是不管是能力,还是胆魄,都小的可怜。

    其实公主有什么好怕的,他这个当弟弟的,天天跟公主睡觉都不怕。

    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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