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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三更。
二百名士兵,每人领取了黑色的重达四十斤的铁甲和二十斤的狼牙棒之后,又给马匹套上甲胄,各自翻身上马,四人一排走出军营,在破虏的带领下朝城西十义冢走去。
四人一排,整整齐齐的骑着马排队在大街上慢慢的前行,每个人身上都穿着厚重的盔甲,手中拿着黑光森森的狼牙棒,宛如一条长龙从街道上自东而西游弋。
人冷峻,马健壮。
从头到尾,所有人的眼睛只朝前看,无一人交头接耳;从头到尾,所有的马匹都按照一个节奏在“哒哒”的往前行走,没有发出一声长嘶甚至是打一个鼻响。
这种军队,你站在他面前就不寒而栗,身上的战力和气势也会减弱三分。
“这是谁的队伍啊,看上去好吓人?”
襄阳城中的老百姓看到这种部队,没有一个人敢在街上乱跑,一个个三五扎堆所在街头墙角,悄悄的议论。
“不知道,看着甲衣鲜明,武器锃亮,应该是左良玉左总兵的队伍吧。”
“对对对,应该是左总兵的队伍,不过就是太少了,我数了一下才堪堪二百来人,若是我大明朝有十万这种雄兵,何愁鞑子不灭?”
“是啊。”
“不过,今年下半年开始,咱们大明朝就天下太平了,左良玉为啥还将大军开到咱们襄阳来,哎,哎,不对。”
这人忽然想到了什么似得说道:“不对,不对。这不是左良玉的部队,这是朱常渊的兵,你们看看为首的那个家伙。”
众人随着这一声喊,都举目望去。只见为首第一位的汉子蓦然摘掉了自己的武警头盔,朝两边的民众微笑。正是破虏。
这自然也是朱常渊的意思,目的就是吸引城中的百姓到十义冢观礼,同时增加他们这支军队的知名度。
他朱常渊可不是那种干了好事不留名的人,恰恰相反。他还要天下人皆知他的能耐,让人们看清楚他的才华,同时也让那些敌人闻风丧胆。
“朱常渊的军队,不错,为首的那个家伙我见过,就是他们的人,不过,这朱常渊什么时候有这么厉害的军队了?难道是他从别的地方运过来的?”
“就是,他辽东的军队不是全部阵亡了么?”
“管他呢,我们跟着过去看看吧。”有人指了指。见破虏突然举起一张白色的大旗,上面写着“报仇雪恨,鸡犬不留!”八个大字。
“哎呦,我的天呐,这是要去讨伐孙猴子呢!就这些人么?”
“不知道,走走走,快去跟着看看。”
“走。”
“走。”
“走。”
与此同时,暗处几个张献忠的密探悄悄的离开街道,跑到一个隐蔽之处,写了一条密报。然后绑在了一只白色信鸽的腿上,放飞过去。
半个时辰以后,远在谷城的张献忠就收到信息,大致看了一眼。说道:“报仇雪恨,鸡犬不留?怕是有些难吧?”
孙可望恭立在侧,说道:“他难道真的就带着二百人去攻打房县?”
“凭他二百人?那不是去攻打房县,而是去送死。”冷哼一声,有些得意的说道:“还是太年轻,自以为打过几次胜仗就不知道东西南北了。我估摸着这次他说不准是风声大雨点小,我们还得给他加把劲推上去。”
“这样,可望,我记得襄阳城的暗府中还有一套盔甲,你知道吧?”张献忠看着孙可望,思索了一下,问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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